创客空间管理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创新创业训练与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为保障创新创业训练与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正常运营,规范基地资源及设备的使用,为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打造优秀的创新文化,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特制定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创新创业学院为入驻团队提供工作场地、办公桌椅、网络等基本设施,创新创业学院场地资源及设备由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管理及日常维护,保障入驻团队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2.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监管创新创业训练与孵化基地的入驻团队,保证创新创业团队举行的活动遵守国家政策、法律和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若发现违规行为,有权对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本管理方法最终解释权归创新创业学院所有。


第二章 团队权利与义务

1.团队入驻时需详细了解基地管理办法并答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的告知函。

2.团队可以申请使用基地的教室、E区会议室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或内部会议。

3.团队可获得创新创业导师的培训指导和项目诊断。

4.团队可申请基地的宣传平台(包括教六LED大屏幕、宣传栏和网站)进行招新、招聘、业务宣传、活动推广等。

5.团队应支持并配合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的工作,服从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

6.各团队需做好日常工作室内以及门口对应通道卫生工作,物资摆放整齐。

7.团队应每月及时缴纳电费。

8.团队应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注意用电安全,防火防盗,保障人身安全。

9.若因团队违规或疏忽造成其他团队的财产损失,由违规团队承担所有损失。


第三章 团队行为规范

1.基地开放时间:7:30-23:30。非开放时间内禁止进出基地。

2.创新创业服务中心采用积分制对团队行为进行审查,若发现违规行为,由值班人员登记在案并扣除一定分数,以团队为单位根据扣除的分数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罚(包括警告、通报批评和劝退)。


第四章 团队出勤考核制度

1.考核方式:每天上午、下午两个时间段各进行一次团队出勤考核,其中一个时间段有团队成员在房间工作即视为当天出勤;考核时间为工作日8:30至16:30。

2.缺勤处罚:一个月内缺勤3次给予警告处罚;一个月内缺勤6次给予劝退处罚。每学期累计2次警告给予通报批评处罚;每学期累计3次警告给予劝退处罚。


附件:广东工业大学创新创业训练与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细则